信用评级赋能科创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与未来展望
2026年06月05日 06:32
来源: 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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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赋能科技创新债券高质量发展,助力科创企业更好地对接债券市场,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纷纷构建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重点引入科技竞争力、成长性等要素,弥补了传统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对科创属性覆盖的不足。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的创新,在促进科学、准确地反映科创企业信用状况与市场价值、助力更多“硬科技”民营企业实现债券融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望未来,信用评级机构需要继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信用评级方法体系,提高对信用风险的判断能力,推动“评级+服务”一体化发展,更好地发挥信用评级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信用枢纽”作用。

  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以下简称《公告》),从丰富产品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提出多项重要举措,标志着债市“科技板”正式落地,科创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代。

  在债市“科技板”配套支持机制中,创新科创债信用评级体系是重要的一环。《公告》提出,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科技创新业务的特点,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评级思路,合理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符号,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近年来,国内主流评级机构陆续发布适用科创企业的评级方法和模型并投入应用,在促进科学、准确地反映科创企业信用状况与市场价值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债市“科技板”落地后的科创债市场发展特征

  (一)科创债发行规模大幅扩容,成为信用债的核心增量

  债市“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机构发行科创债,覆盖了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推动科创债发行显著放量,成为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

  根据万得(Wind)的统计,从2025年5月债市“科技板”推出至2025年末,已有795家主体发行1700只科创债,合计发行量为1.88万亿元,较2024年增长54.1%,成为2025年信用债市场最重要的增量板块之一。其中,121家金融机构(不含政策性银行)发行科创债3626亿元,占同期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发行量的8.3%;645家非金融企业(含科技类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创债1.46万亿元,占同期非金融企业信用债发行量的13.3%;另外,36家发行人(含担保公司、保理公司、供应链链主企业等)发行科创类资产支持证券348亿元,5家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可转换及可交换债券28亿元。科创债市场的扩容推动了整个信用债市场新发债主体数量增长:2025年5—12月,共有125家企业通过发行科创债首次亮相债券市场,占同期新发债主体数量的24.5%。

  (二)非金融企业科创债发行主体结构优化,民企融资占比提升

  从2025年5—12月的发行情况看,非金融企业科创债发行主体信用资质较好,AAA级发行主体有379家,占比为58.8%,发行量占同期科创债发行总量的87.5%;AA+级、AA级及以下发行主体数量占比分别为31.3%和9.0%,发行量占比分别为10.3%和1.5%(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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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趋势上看,随着市场对科创债风险识别能力和接受度的提升,2025年8月以后,AA+级及以下发行主体的数量占比逐步上升,债市“科技板”发行主体层次渐趋丰富(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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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发行主体性质来看,在债市“科技板”推出以前,科创类债券发行人以国有企业为主,广义民企发行人占比较小。2025年5月,债市“科技板”推出后,在各类配套政策支持下,广义民企发行人的数量及其占比均明显提升。2025年5—12月,非金融企业科创债发行主体中,广义民企数量占比的月均值为18%,远高于2024年1月至2025年4月的月均值7%。同时,从整个信用债市场来看,科创债成为推动广义民企债券融资回升的重要引擎,2025年5—12月,广义民企共发行209只、1695亿元科创债,分别占同期全部广义民企发债数量和规模的44%和41%(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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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评级赋能科创债发展的实践与成效

  (一)创新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

  目前,国内主流评级机构结合科创企业轻资产运营、研发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发布了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弥补了传统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对科创属性覆盖的不足。从主流评级机构披露的评级方法看,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的整体逻辑与传统行业企业一致,主要从受评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两方面开展评价,但科创企业在科创属性、财务表现和信用特征等方面与传统行业企业存在明显差异,其信用评级方法在具体指标选取和权重设置上进行了较大调整,弱化了对企业规模和历史财务指标的关注,更加重视企业的科创竞争力和未来成长空间。

  1.新增科技竞争力作为核心评价指标

  科技竞争力是科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技术研发方向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目标、研发水平是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研发能否实现预期目标、研发投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研发成果能否实现规模化和商业应用等是评价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要素。

  科创企业的信用评级方法与传统模式有显著差异。传统行业企业评级主要围绕受评企业的经营环境、产品多元化、市场地位和经营效率等展开,而科创企业评级则普遍新增科技竞争力相关指标,以此全面评估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内生性风险。从具体指标来看,主流评级机构主要考察以下要素:科创企业的研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展战略的合理性及战略管理能力、研发管理制度及人才激励机制、科创战略地位、科创竞争壁垒和技术实力等。

  2.聚焦企业成长性和资本实力

  科创企业多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并聚焦细分行业,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早期的科创企业尚未充分开发市场,其营业收入规模相对有限,因此科创企业的信用评级方法普遍淡化了对受评企业资产和营业收入规模的关注,更加重视评估其成长性和资本实力。主流评级机构的科创企业评级方法中,成长性相关指标主要通过企业营业收入增速来衡量,着重评价其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资本实力相关指标主要通过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衡量,并综合考察企业财务资源、各类物质和非物质资本以及整合资源与拓展外部合作关系的能力。资本实力强的企业能调动更多的资本用于研发投入、资本支出和市场拓展,其未来成长和发展会更具确定性。

  3.优化财务风险前瞻性评价

  科创企业具有规模小、成长快、资本开支大等特点,财务数据波动较大,适用于成熟型企业的传统信用评级方法所采用的财务风险指标无法完全匹配科创企业的财务风险特征。国内主流评级机构的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虽然主要从盈利能力、资本结构、偿债能力等方面评估科创企业的财务风险,但均结合科创企业的特点对其具体财务指标进行了优化,包括精简财务风险指标数量、以资金保障能力或流动性比例等综合指标反映企业短期现金来源对现金使用的覆盖状况等。同时,该评级方法更注重对企业盈利趋势的预测,着重评估其盈利前景和未来现金流对债务的偿付能力。

  4.关注资本和政府支持的获取能力

  传统企业信用评级方法一般是从关联度和企业重要性角度评估受评企业能够从股东、政府处获得流动性支持以规避债务违约风险的能力。而科创企业兼具独特的科创属性,且研发和市场推广投入高、风险大,在对其进行信用评级时,不仅需要从关联度和重要性角度考察其在关键时刻获得外部流动性支持的能力,还需要考察其获取资本和政府常规支持的能力。

  主流评级机构的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普遍立足受评企业所处领域的科创战略地位和企业自身的社会影响力,考察资本状况和政府对企业的认可度,进而评估企业获得资本和政府常规支持的能力。如果受评企业所处领域的科创战略地位高、企业社会认可度高,则企业更易获得外部融资、政府资金和相关政策倾斜等,为其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和长期发展提供更稳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二)助力“硬科技”民企债券融资

  国内主流评级机构均将应用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的主体加注“sti”(Science Technology Innovation)特殊标识,该标识意味着受评主体信用级别的评定采用了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对发行人的科创属性给予了较高权重。此外,部分科创债的债项评级也带有“sti”标识,代表该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创领域发展,在主体评级(不一定基于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评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对主体信用级别的影响、债项偿还顺序、增信措施及其他限制性条款后给出债项评级。截至2025年末,共有24家发行人的主体评级采用了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并加注“sti”标识,其中,AAAsti、AA+sti、AAsti三个级别的发行人数量分别为15家、6家和3家;另有312家主体发行的664只科创债加注“sti”标识,占同期有债项评级科创债数量的44.1%。

  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弱化了对企业规模和历史财务指标的关注,更重视评估企业的科创属性,有利于资产和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但科技竞争力强、成长空间大的“硬科技”企业得到信用评级的支持以实现债券融资。2025年,受科创债发行主体扩容的拉动,首次发债的民企发行人数量明显增加,全年新增广义民企债券发行人42家,创2019年以来新高,其中27家首次发债品种为科创债,所属行业主要集中于私募股权投资,以及电子、生物医药、化工、电力设备等高技术制造业。其中,龙柏集团、弘信电子泰坦科技、道禾投资、智飞生物5家民企的主体评级采用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方大钢铁、同创伟业、盛景嘉成、道禾投资、乐歌人体工学、智飞生物等民企发行的科创债债项评级加注“sti”标识。

  信用评级行业服务科创债市场的发展方向

  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的创新,在债市“科技板”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风险定价水平等重要作用,有助于优质科创企业获得与其科创属性和发展前景相匹配的融资条件,进而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不过目前科创企业信用评级方法的应用范围仍相对有限,对债市“科技板”发展的赋能作用尚未充分显现,核心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科创债发行主体中,使用该评级方法的发行主体数量占比偏低。自债市“科技板”落地至2025年末,共有645家非金融企业发行科创债,而主体评级标注“sti”的企业仅有24家,占比仅为3.7%,可见该评级方法的应用范围仍需要进一步拓展。另一方面,采用该评级方法的发行企业主体评级仍主要为AAA级,通过创新信用评级体系提高评级区分度的成效尚不明显。

  为持续提升科创企业信用评级的专业性、公信力和区分度,推动科创债市场在规模扩张基础上实现质的稳步提升,更好地发挥评级机构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信用枢纽”作用,评级机构需要从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完善科创债评级方法体系

  针对科创企业跨行业分布的特点,评级机构需要继续完善评级方法,加强对细分行业科创企业信用风险的研究,进一步细化不同行业科创企业的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完善以科技竞争力、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的多维评级框架,更精准地刻画科创企业的真实信用水平,以科创企业和科创债券评级方法服务更多科创债发行人,帮助更多民营企业等债券融资可及性相对较低的主体获得合理的信用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推动科创债发行人结构进一步多元化。

  (二)提升信用风险判断能力

  高成长性科创企业具有发展不确定性强、资本回报周期长等特点,为准确评估其信用风险,评级机构需要提升信用评级的前瞻性和动态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贯穿发行、存续、到期处置全周期的风险识别与预警体系,对技术突破、研发进展、核心人员变动、政策变化等事件快速响应,及时更新评级信息,帮助市场更及时、准确地判断科创企业信用风险变化,推动科创债风险定价效率提升。

  (三)推动“评级+服务”一体化发展

  针对科创企业整体规模偏小、资本市场融资经验不足的情况,评级机构可以在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基础上,延伸开展债券市场及相关政策研究服务,督促企业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和市场沟通频率,同时强化对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等机构投资人的信用风险研究服务,进一步降低科创债发行人与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

  (作者: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冯琳,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丽峰,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李佳)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信用评级赋能科创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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