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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002931.SZ)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优必选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厉彩霞、诚锋投资、锋驰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董事会组成安排进行修改。根据补充协议,改组后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优必选有权提名7席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转让方在持有公司不少于5%股份前提下,可提名1名董事。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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