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酒泉分行被罚180万元,三人被终身禁业
5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酒泉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在“信贷业务‘三查’落实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重大损失,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酒泉分行被罚180万元。
时任该行行长张森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该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玉门支行副行长雒玉亮,对存在“信贷业务‘三查’落实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重大损失,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该行小企业业务部(小企业经营中心)经理杨春年,对存在“信贷业务‘三查’落实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损失,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时任该行高级客户经理张卫宏,时任该行行长助理陈晓峰,时任该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刘金伟,对存在“信贷业务‘三查’落实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重大损失,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中刘金伟被警告,其余两人均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该行高级客户经理聂存山,对存在“信贷业务‘三查’落实不到位造成信贷资金重大损失”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该行小企业经营中心客户经理崔雯雯,对存在“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造成信贷资金损失”的违法违规问题负有责任,被警告。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