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13条新政策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2023年,浙江颁布实施“民营经济32条”以来成效显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曙明表示,此次新出台13条举措政策导向十分鲜明,就是提振信心、稳定预期、支持发展,突出表现为力度更大、突破更强、落地更实三大特色。
例如在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上,国家相关政策提出向民间资本开放铁路、核电、水电等7个领域,并提出对专项论证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浙江13条举措在此基础上增加海上风电、城市基础设施两个领域,同时要求民间资本持股比例不低于10%,其中对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进一步明确不低于20%,并建立后续逐步提高持股比例的动态优化机制。
此次出台13条举措主要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放、要素改革、法治保障四个维度。除了给民营经济打开更多投资空间外,还通过“企业认定、政府认账”人才评价机制、常态化场景开放机制、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涉企执法长效机制、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等建设,打造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稳定安全的制度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张曙明介绍,下一步,浙江将支持广大民营企业深度参与“人工智能+”赋能行动,深化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消费促进等各领域的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全面赋能千行百业,加速催生OPC(一人公司)、数字游民等新业态、新模式,2026年将完成50个以上“人工智能+”标杆场景建设。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