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拟向特定对象增发募资不超过人民币11.70亿元
南财智讯5月15日电,东方锆业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全部采取现金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23,240.20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77,467.33万股的30.0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及竞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7,000.00万元(即11.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年产6万吨新能源电池级氯氧化锆及1.2万吨锆铪分离高纯氧化物项目(一期)、年产1万吨新能源电池级高纯复合氧化锆项目、年产3万吨电熔氧化锆陶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