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日报网讯 5月7日,东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5月7日,东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