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涉关联交易未披露,巨人网络、史玉柱等被出具警示函
4月30日盘后,巨人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29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巨人网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0年9月,巨人网络全资子公司向上海卓闲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转让合肥灵犀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卓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资金穿透来源于公司关联方。关联方提供资金借款促成本次交易完成,系本次交易的共同参与方。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巨人网络未按规定就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重庆证监局认定,时任巨人网络董事长史玉柱、总经理刘伟、董事会秘书孟玮是上述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巨人网络、史玉柱、刘伟、孟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巨人网络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将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公司内部管控与规范治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该《决定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