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26年5月1日起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2026年04月28日 18:12
来源: 财政部网站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2026年2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致第39届非洲联盟峰会的贺电中宣布,“中方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举措,同时继续推动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为积极落实上述举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6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对同中国建交的20个不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非洲国家以特惠税率形式实施零关税;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2年实施期内,中方将继续推动与相关非洲国家商签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对于同中国建交的33个非洲最不发达国家,中方已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其100%税目产品实施零关税。此次进一步对其余20个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体现了中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积极姿态,对加强中非经贸合作纽带、推动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将发挥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11
原标题:我国自2026年5月1日起对所有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