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份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有何影响?
2026年04月26日 16:36
来源: 央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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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宓迪)记者关注到,财政部官网日前披露《关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经国务院同意,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据了解,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在10个省份和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财政部债务管理司副司长曲富国在近日的2026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总的来看,经过一年多试点,成效明显,压实了地方主体责任,加强了项目审核部门联动,加快了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强化了债券资金监管。

  “在对‘自审自发’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基础上,近期,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将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新增‘自审自发’试点范围。”曲富国称,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新增试点地区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试点取得实效。

  26日,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央广财经记者表示,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扩围,新增河北、江西、湖北、重庆,核心在于"放权不放水":审批权下放省级,发行周期预计从数月缩至1-2个月,但年度债务限额仍由中央严控。此举直接加快资金到位和实物工作量形成,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同时也压实省级主体责任,促进项目质量提升。

  “区域上,自审自发区域覆盖京津冀、长江中游等重要增长极,配合重大国家战略。深层看,试点扩容标志着专项债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是央地财政关系渐进调整的重要探索,为稳投资、稳增长和财税改革探路。”明明表示。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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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省份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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