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16% 拟10派1元
2026年04月18日 11:47
作者: 沈楠
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1086_0

  中证智能财讯国芳集团(601086)4月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亿元,同比增长5.71%;归母净利润7028.03万元,同比增长21.16%;扣非净利润5051.46万元,同比下降30.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7亿元,同比下降38.49%;报告期内,国芳集团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1%。公司2025年度分配预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元(含税)。

  以4月17日收盘价计算,国芳集团目前市盈率(TTM)约为85.29倍,市净率(LF)约3.73倍,市销率(TTM)约7.49倍。

  资料显示,公司从事以百货购物中心为主,超市为辅的连锁零售业务。

  数据显示,202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1%,较上年同期上升0.84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3.47%,较上年同期上升0.95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57亿元,同比下降38.49%;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9728.82万元,同比增加8862.24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88亿元,上年同期为-2602.05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6.0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78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增加86.9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3.4个百分点;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增加22.0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3个百分点;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2.5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4.7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84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6.8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7个百分点;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12.0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03个百分点;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32.7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25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56亿元,占净资产的9.73%,较上年末增加1073.74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627.25万元,计提比例为3.85%。

  2025年,公司流动比率为1.33,速动比率为1.14。

  年报显示,2025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周杰洪、高盛国际-自有资金、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取代了三季度末的BARCLAYS BANK PLC、蔡赛杰、夏磊。在具体持股比例上,UBS AG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张国芳2738441.11712不变
张春芳1394020.930931不变
张辉阳40056.013514不变
张辉40056.013514不变
蒋勇1500.225225不变
周杰洪760.114114新进
石伟君750.112613不变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67.180.100872新进
UBS AG66.020.0991240.028
J.P.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62.370.093648新进

  值得注意的是,中登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4月10日,国芳集团10.54%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年报显示,第二大股东张春芳质押5818万股公司股份,占其全部持股的41.74%;第三大股东张辉阳质押16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全部持股的39.95%;第三大股东张辉质押12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全部持股的29.96%。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国芳集团: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16% 拟10派1元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