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助未履行信披义务,厦门象屿及4名时任高管收监管警示函
2026年04月17日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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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厦门象屿(600057)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邓启东、齐卫东、林靖、廖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厦门象屿2023年对有关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邓启东作为厦门象屿时任董事长、齐卫东作为公司总经理、林靖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廖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厦门象屿、邓启东、齐卫东、林靖、廖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同一日,因上述违规事实,上交所决定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邓启东、时任总经理齐卫东、时任财务总监林靖、时任董事会秘书廖杰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据悉,邓启东已于2026年1月卸任集团总裁一职,转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4月8日,象屿集团发布集团总裁变更公告,宣布聘任吴捷为象屿集团总裁,同时担任集团党委委员。

  简历显示,邓启东,55岁,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厦门联发(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厦门象屿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厦门象屿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兼综贸部经理,厦门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贸易中心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贸易中心总经理、党委委员,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

  据公司官网,象屿集团成立于1995年11月28日。公司秉持“计利天下,相与有成”的使命,践行产业化投资与专业化经营,业务领域聚焦“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城市运营” 四大航道,致力于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以供应链为核心的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68.65亿元,同比增长6.44%;归母净利润16.33亿元,同比增长83.57%;扣非净利润11.49亿元,同比增长302.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24亿元,同比增长1282.30%;报告期内,厦门象屿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83%。

  二级市场上,截至4月17日收盘,厦门象屿上涨1.64%报8.07元/股,总市值约229.24亿元。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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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务资助未履行信披义务,厦门象屿及4名时任高管收监管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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