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拟使用不超15.0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南财智讯4月17日电,大华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事项,投资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风险投资。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4月17日电,大华股份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事项,投资总额不超过15.00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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