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部门首度明确:4倍LPR为小贷公司年化利率红线
2026年04月10日 10:17
作者: 黄鑫宇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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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贷公司涉网贷业务年化利率,首次有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明确表态“4倍LPR为上限”。

  近日,有咨询者就小贷公司涉网贷业务目前执行的年化利率标准等问题,向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留言询问。

  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回复中表示:《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管理工作指引》(银发〔2025〕247号)要求,原则上最晚应于2027年底前,将小贷公司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至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4倍以内。

  图/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官网

  央行公告显示,截至3月20日,1年期LPR为3.0%。据此计算,当前涉网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年化利率标准应为12%。

  本次山东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公开表态,意味着相关监管态度已从“口头要求”转向“地方执行”。

  在此之前,“两线三区”曾是小贷公司的年化利率执行标准,即年利率24%以内的网贷利息受司法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约定无效、司法不予支持;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属于双方协商的自然债务区。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70
原标题:地方金融部门首度明确:4倍LPR为小贷公司年化利率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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