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兴股份:董事苏启文因犯危险驾驶罪 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
洪兴股份(001209.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启文的通知,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苏启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止),并处罚金三千元。
(文章来源:财联社)
洪兴股份(001209.SZ)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苏启文的通知,依据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苏启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26年3月17日起至2026年6月16日止),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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