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亏损银行赔付30%!监管压实机构管理责任
2026年03月14日 08:45
来源: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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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披露典型案例,一位65岁以上客户在某银行购买代销基金产品亏损,银行因“双录”不合规而承担30%损失赔付责任。《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监管陆续处罚多起银行违规理财销售行为,压实金融机构“卖者尽责”的主体责任。

  “双录”违规赔付部分亏损

  具体来说,客户王某在某银行购买代销基金产品亏损,王某购买涉案产品存在银行人士周某营销推介的情况。按照要求,即使王某系在线购买产品,在有销售人员营销推介的情况下,亦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购买,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但该行通过线上渠道完成本应在线下专区进行的销售核心环节的做法,规避了“双录”的监管要求,导致关键销售过程缺乏客观记录,最终判处银行对王某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近期因理财推介问题产生的纠纷频发。上海金融法院2025年7月底公示的一则判决书显示,因理财推介不合规等原因,某银行承担了投资者90%的亏损。

  2026年2月1日《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要求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对所销售或者交易的产品承担适当性管理主体责任,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客户。

  北京金融法院提示,金融机构向老年消费者代销理财产品过程中,应在充分考量消费者年龄、投资经验、认知能力等因素后,履行有别于普通投资者、更具针对性、更为审慎的适当性义务。金融机构介入并进行针对性产品推介的行为,已明显超出消费者自主购买范畴的,构成营销推介,金融机构应引导消费者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完成“双录”程序。

  多家机构因销售违规被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杨海平告诉记者,当前理财销售领域的不合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产品适当性管理义务履行不到位,金融机构未充分评估客户风险等级与承受能力,未能为客户推介适配的金融产品;二是存在误导销售乱象,部分从业人员隐瞒产品风险、夸大投资收益,借助虚假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三是可回溯管理要求执行缺位,线上渠道未完整记录客户操作轨迹,部分机构还通过线下推介转线上签约的方式规避“双录”监管要求。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金融监管已多次对于违规推进理财产品进行处罚。例如,今年2月,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发布公告表示,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行在保险执业登记管理和保险销售双录管理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对机构警告并罚款30.5万元。

  再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公示,工商银行嘉峪关分行,因违反理财产品销售风险匹配原则,被罚款25万元。

  一位地方银行人士指出,从金融机构自身层面,要持续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体系,将消保要求深度融入产品设计、合约制定、销售推介全业务流程。同时,强化营销展业内控管理,优化客户经理业绩考核机制,摒弃重业绩、轻合规的错误导向;针对老年等特殊客群,制定并落实差异化、更审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措施。

  从金融监管机构层面,杨海平告诉记者,需以严监管倒逼机构合规经营。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监管核心内容,紧盯各类违规案例及消费者投诉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精准化、针对性的监管检查;聚焦机构业绩考核指标设计实施监管规范,从源头遏制重业绩、轻合规的经营倾向,通过严格监管执法持续压实金融机构“卖者尽责”的主体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理财亏损银行赔付30%!监管压实机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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