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提出建议,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让每个产权所有人真正感受到“主人翁”地位。这一建议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樊芸讲述,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她打来电话表示,其建议已被采纳,相关部门将着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
3月10日,评论员白岩松在《两会1+1》节目中谈“物业管理变物业服务”:这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还要解决物业费如何透明公开地用在大家身上,业委会如何更方便地成立。
“支持改名”“非常合理,物业就是服务于住户的”“改名以后,关键要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这立刻引发广大网友热议。两字之差切中了社区治理中长期存在的痛点。
按照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是雇佣与被雇用关系,受业主雇佣的物业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合同内容,按照业主要求,为业主搞好服务。因此,小区物业的主要职责是服务业主,而不是管理业主。然而,长期以来,小区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与纠纷时常发生。
樊芸代表的建议被有关部门“光速”反馈,也让人们真切感受到:民声民意,真的能被听见、被重视、被采纳。这种建言献策与快速响应的良性互动,不仅拉近了职能部门与群众的距离,也深刻印证了一个道理——好政策,不是凭空想象来的,而是在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中“生长”出来的。
樊芸称,如今业主普遍更加看重物业的服务体验,物业不再是“管小区”,更重要的是服务社区生活。对物业公司而言,这是转型升级的契机,让口碑好的物业公司站稳脚跟,比如推出个性化的服务,为老人提供陪护服务、为儿童提供体育活动带教,并在临时通行、搬运等方面体现人性化关怀,从而提升整体服务体验,赢得发展空间。
“管理”变为“服务”,看似两字之差,含义完全不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回应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要解决的是,物业怎样从管理变成服务,物业费如何公开透明使用、业委会如何更方便地成立等问题。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要形成良性循环。
来源:央视新闻、工人日报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