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肯定了“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明确提出2026年“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政府报告还提到,“实施产业创新工程,鼓励央企国企带头开放应用场景,打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表示,“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目标就是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要在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上取得突破;在提升中央企业活力效率上取得突破;在提升监管有效性上取得突破。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十四五”时期,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连续跃上了70万亿、80万亿、90万亿元三个大台阶,这五年的利润总额比上一个五年增长了56.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在质和量上都取得了好成绩。
“取得这样的进步,很重要的是在于深化改革。”张玉卓表示,国资国企改革将不断深入,“十五五”时期将会有新的更大进展。结合即将出台的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全面推进改革。
“十五五”时期,进一步深化改革,首先在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上取得突破。国有资本“三个集中”是指,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张玉卓谈到,我们的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改变国有经济布局战线长、分布广但高端不足、低端较多的情况,尽可能把中央企业的资产集中到国民经济97个行业大类当中的20个重点行业里面,把中央企业88%以上的营业收入也集中到这20个行业里面,为的就是进一步强化国有经济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服务老百姓的能力,以及在科技创新方面强化布局的能力。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强化国有经济核心功能的根本要求。国有经济生命力在于合理流动、优化配置。通过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资源向优势企业、主业、核心环节集中。新一轮改革必须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更好承担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功能。抓住布局结构,就是抓住国企使命定位的总纲。
李锦表示,当前国有经济仍存在布局过宽、主业不精、同质化竞争、资源分散、大而不强等结构性问题。不优化布局,体制机制改革难以真正见效。以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非主业退出为抓手,能从源头上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效益。
提升央企活力效率
在提升中央企业活力效率上取得突破。张玉卓表示,主要是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更有活力。
“当前人工智能迅速发展,相关领域的团队有些是非常精干、非常小的,管理也非常扁平,但是单位人力资源效能是非常高的。他们为什么能成功呢,主要激励机制非常有效。”张玉卓透露,正在研究如何在中央企业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重点聚焦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科技人员激励。
去年,中央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达到1024亿元,占比达到9.4%,比全国的7%高了2.4个百分点。
张玉卓表示,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进行长周期的管理,按照节点建立奖励机制,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真正把内生动力激发出来。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新联会会长张毅表示,针对未来产业“投早、投小、投硬”的发展需求,亟须完善国有企业容错机制。当前容错机制中“可以免责”的表述仍然存在束缚,应改为“应该免责”,明确满足条件即予以免责,让国企敢于做耐心资本,打破投资顾虑。
全国人大代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一级副主任工程师曹天兰表示,在考核上为创新“减负松绑”、在资金上为创新“兜底护航”、在管理上为创新“定界明责”,就能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在原创技术策源、现代产业链“链长”建设中的核心作用,以实实在在的产业升级成效,为制造强国、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提升监管有效性
在国资监管方面,“十五五”时期要在提升监管有效性上取得突破。张玉卓表示,主要是实现“放得活”和“管得好”的有机统一。
在“放得活”方面,张玉卓介绍,采取了一些措施,不再把中央企业用一把尺子衡量,而是分行业、分企业考核,建立“一企一策”考核机制,例如年度考核76%的指标是个性化指标,任期考核79%的指标是个性化指标,这样就能非常有效地对中央企业进行考核。
在“管得好”方面,开发了一套智能化穿透式监管系统,既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也不干预企业的自主权,但同时能够实时监测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能够监测企业的资金流转,确保可以及时预警和防范风险。
探索推进穿透式监管已成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重点。国务院国资委在2025年3月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以“智能化穿透式监管”为主线,系统提出穿透式监管的具体要求。
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看来,穿透式监管强调的“管好”,是要建立在“放活”的前提上。穿透式监管应重在事中事后,事前的监管主要聚焦流程与合规等方面。基于此,各级出资人与集团公司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能“越俎代庖”,主动要求审批下级企业的具体业务。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对第一财经表示,加强国资监管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实现国有资本“三个集中”的重要体制保障与支撑。国资监管机构要在“十五五”时期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从横向看,是个性化的考核与监管,分行业、分企业考核,建立一企一策考核机制;从纵向看,借助技术水平开发智能化穿透式监管系统,做到既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和经营自主权,同时做到保持对企业经营活动适时检测的知情权,避免国有资本的经营风险。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