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托普云农(301556)公告,公司股东朱旭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旭华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朱旭华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于2025年12月24日减持股份,当日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未及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迟至2026年1月13日披露相关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朱旭华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告解释称,股东朱旭华先生本次未及时公告事项主要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相应的规则条款理解不到位所致,不存在任何主观故意隐瞒或规避披露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情形。
托普云农成立于2008 年,是一家专注于智慧农业领域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公司的智能硬件设备、农业物联网、信息化软件平台,为农业领域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等提供数据采集、分析决策、精准执行、科学管理等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分为智慧农业项目和智能硬件设备两大类。于2024年10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在限售股解禁不久的2025年10月24日,托普云农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朱旭华计划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朱旭华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9,473,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
2026年1月13日,公司公告,朱旭华先生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380,000股,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10.66%。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按照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应在持股比例每增减1%时,于次日立即披露权益变动公告。就朱旭华而言,在其持有托普云农股份触及11%时就应该及时公告。
因持股情况披露“迟到”被罚的不止朱旭华。
查阅违规案例发现,持有泸天化5%以上股份的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因2025年6月18日减持触及1%整数倍未及时披露,于2025年10月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持有卓胜微5%以上股份的无锡汇智联合投资企业,因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12月6日间多次减持触及1%未及时披露,于2025年9月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监管机构通常会将此类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股东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虽然违规股东常以“对规则理解不到位”为由解释,但监管机构的处罚显示,合规义务不因主观理解而免除。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