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银轮股份公告,根据《公司法》有关实际控制人的规定之“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以及徐铮铮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并结合公司控制权的长期运作情况,公司遵循从严审慎原则,决定自2020年8月徐铮铮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起,将徐小敏之子徐铮铮追溯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追溯认定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小敏,徐小敏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系公司核心创始人。本次追溯认定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徐小敏和徐铮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