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立光电遭北交所拷问:业绩逆势增长疑点重重,实控人与员工存大额资金往来,劳务分包流向“自家人”公司
2026年01月31日 18:05
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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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交所对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立光电”)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发出审核问询函,针对公司业绩增长合理性、收入确认政策、毛利率异常高于同行、大额固定资产真实性及实控人关联交易等提出质疑。

  问询函显示,元立光电2023年、2024年收入增长率分别达19.24%、22.94%,而可比公司翰博高新同期增速为-2.00%、8.49%,天禄科技则为-8.67%、9.67%。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司产能利用率从报告期初的61.48%飙升至99.66%,与翰博高新产能利用率下滑的趋势形成鲜明对比。

  北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在主要客户翰博高新(除2023年外报告期各期均亏损)业绩低迷的情况下,其向元立光电采购的合理性与真实性。监管特别关注公司收入确认政策——采用“对账完成时点与对账期间孰晚月”确认收入,而非通常的交付或签收时点。若在财务报表结账日前未能完成正式对账,财务人员将进行收入暂估。北交所直指要害:该政策是否导致收入跨期确认?是否存在通过调节对账时间人为调节业绩的可能?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分别为 59.02%、70.27%、67.20%、122.55%。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39 次/年、2.28 次/年、2.00次/年、1.07 次/年,呈下降趋势。北交所要求结合主要客户信用期变化情况、逾期情况、账龄结构变动,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原因。

  元立光电另一大异常点在于毛利率表现。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从26.74%持续上涨至34.97%,而可比公司翰博高新背光显示零部件毛利率却波动下滑。

  北交所要求量化分析平板、车载、笔记本导光板毛利率上涨的具体驱动因素;详细论证在与翰博高新应用领域、技术路线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2022-2023年毛利率却相近的合理性;并质疑注塑工艺是否为行业主流,发行人成本结构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真实原因。

  在固定资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转固约1.6亿元,其中智能制造项目转固1.51亿元。北交所发现,该项目中标建筑商湖北盛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金额中,有882.17万元流向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亲属实际控制的10家劳务公司(其中2家已注销、8家正在注销),且存在4名发行人员工代实控人亲属持有股权的情况。

  北交所要求说明:将劳务分包给实控人亲属控制企业的必要性、合规性;相关交易是否实质构成关联交易;劳务公司是否使用个人卡收付或存在现金收支,是否影响项目成本真实性;工程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客户、其他供应商的体外循环情形。

  期后,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分别以6500万元、920万元购买宁波璨宇的土地厂房和机器设备。北交所质疑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北交所还注意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元立、程丹杰夫妇存在通过公司员工等第三方申请贷款的情况,与公司员工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北交所要求说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在人员方面是否独立、是否交叉任职,是否存在体外支付薪酬、或其他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财务真实准确性的情况。

  实控人背景也成为监管关注焦点。张元立持有阳城房地产30%股份,其配偶程丹杰持有日升房地产60%股份,后者目前经营房屋租赁业务,但历史上存在使用不动产为第三方主体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且2021年起通过包含发行人员工在内的第三方向银行贷款。北交所要求说明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涉及资金占用,以及发行人资金管理的内控机制能否有效防范资金占用。

  此外,公司还存在票据找零、银行存款找零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以及客户与供应商重叠(与2家主体同时进行塑料粒采购、销售)等特殊交易模式,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规有待进一步核查。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10
原标题:元立光电遭北交所拷问:业绩逆势增长疑点重重,实控人与员工存大额资金往来,劳务分包流向“自家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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