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1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6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财政部门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概括起来就是“总量增加、结构更优、效益更好、动能更强”。其中,“效益更好”就是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每一分钱都要产生应有的效益。
在具体举措中,廖岷提到,2026年将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深化地方“自审自发”试点,更好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已运行一年多。往前回溯,在2024年12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选择部分管理基础好的省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的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支持经济大省发挥挑大梁作用。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以及河北雄安新区等11个地区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地区。
“自审自发”试点效果如何?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先是进度更快、效率更高。“自审自发”试点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简化了申报审核手续,债券发行与使用进度普遍显著高于非试点省份,起到了较强的带动作用。其次,项目更准、效益更优。试点地区在债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的基础上,审核项目标准、约束更加严格,推动了债券项目质量的提升。最后,贴合更近、作用更强。在宏观政策指导下,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地域优势,补足发展短板,让债券项目更贴近地方民生改善和助力产业转型跃升。
“‘自审自发’试点落地一年多来成效已初步显现。”陕西巨丰投资资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顾问朱华雷对记者表示,试点地区专项债券从申报到发行的周期大幅压缩,地方专项债券的发行节奏呈现明显加快趋势,这促进了项目的落地提速,进一步释放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效能。
后续深化地方“自审自发”试点将从哪些方向发力?张依群认为,“自审自发”试点可以考虑适度扩面,探索总结不同地域、不同阶段、不同水平的试点经验。同时,可以总结已试点地区“自审自发”经验,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核、发债流程、效益提升等相关制度。
“深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地方治理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改革方向。”朱华雷表示,未来深化试点的关键在于平衡效率与安全、自主与规范的关系。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