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财经1月19日电,容百科技(688005.SH)公告称,公司于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的1月13日,容百科技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问询函,核心聚焦信息披露准确性问题。问询函核心关注点首先指向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问题。交易所指出,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协议中并未对总销售金额进行约定,但公司却对外公告了高达1200亿元的合同总金额,要求公司说明其依据。同时,交易所关注到公司现有产能与协议预测供应量之间存在巨大差距,要求公司结合拟建和在建产能、资金储备等情况,明确说明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针对问询,容百科技在回复中承认,协议本身并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自行估算得出的,最终实际销售规模将取决于未来实际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和数量,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关于履约能力,公司说明其已启动产能扩张计划,包括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并对其进行增资。为满足协议履行,公司预计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约87亿元,并计划通过自有资金(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约45.91亿元)和银行授信(尚未使用额度约84.38亿元)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公司表示已设立磷酸铁锂事业部整合资源,以支持项目的推进。
此外,问询函要求公司全面评估并提示协议履行中的各项风险。公司据此补充披露了多项风险,包括产能不能按时按量达成目标的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最终实际订单量可能不及预测需求量的风险,以及公司磷酸铁锂第三代、第四代产品尚未规模化稳定量产、第五代产品仍处于开发阶段所带来的产品开发及量产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承认原公告对合同总金额的表述不够严谨,相关风险提示亦不够充分,但否认存在借大额合同进行股价炒作的动机。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