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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异议函,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57.5亿元,由信达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多家机构承销,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公司需在上交所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按报送文件组织发行,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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