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公布了一批罚单,其中涉及3家信托公司,分别是云南信托、山西信托、中融信托。相关信托公司或违规参与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代持交易,或协助相关发行人非市场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收取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对此,交易商协会要求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云南信托作为信托产品管理人,未履行审慎管理职责,客观上为不具备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的人员违规参与交易提供便利。此外,云南信托还违规参与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代持交易。
交易商协会表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云南信托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公司针对暴露出的债券交易相关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还显示,山西信托作为信托产品管理人,一是不以真实需求为基础开展交易,在买入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收取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二是协助相关发行人非市场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收取发行人提供的财务资助。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山西信托予以警告,责令山西信托针对暴露出的交易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中融信托作为信托产品管理人,不以真实需求为基础开展交易,在买入相关债务融资工具过程中收取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交易商协会对中融信托予以警告,责令公司针对暴露出的交易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交易商协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处分并不多见,目前公开信息仅有关于4家信托公司的处分。除了上述3家信托公司,另一家信托公司北方信托于2024年受到了处分。
处分信息显示,北方信托作为产品管理人,通过管理的信托计划协助黄石磁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发行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严重影响市场发行秩序,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紧盯债券一级发行环节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结构化发债、返费发债、干扰发行利率等债券发行违规;从严查处横跨一二级市场的“自融+代持”、链条较长的“隐蔽性返费”、以不正当目的投标扰乱发行秩序等严重违规,机构类型覆盖发行企业及其关联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持续加强发行业务监测督导、加大承销报价业务检查力度。
目前,还有多家涉嫌非市场化发行的机构处于查处流程中。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