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字营销”别用“行业惯例”应付丨新民快评
2026年01月06日 13:37
来源: 上观新闻
小 中 大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K图 01810_0

  大字标注“逆光之王”,却用小字注解:“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这种营销套路让小米手机陷入巨大争议。

  最近,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雷军在直播中表示,“小字营销”是行业陋习,小米从现在做起,马上就改。这种态度很好,此事原本可画上句号。没想到小米集团董事长特别助理徐洁云随后辩解,这是行业常见的惯例,“我们之前更多考虑的是法律合规,因为要符合广告法,确实当中有一部分是忽略了大家的感受。”

  这话听起来很刺耳。把精心设计的视觉欺骗轻描淡写为“行业惯例”,把钻法律空子而非尊重用户视为“合规”,说明企业在价值观上依然存在问题。“大字吸睛,小字埋雷”,说到底就是误导消费,这和此前“壹号土猪”的商标是“壹号土”的把戏,逻辑上如出一辙——炒作概念,再用隐蔽的方式免责,让你“别太当真”。

  说这种做法是为了“符合广告法”,无疑更加荒谬。广告法的存在,就是让商家诚信经营,而不是在广告上钻空子。把规避法律风险当成最低标准,心里只想着“怎么不违法”,而不是用真材实料赢得市场,这中间的差别,消费者是能感受到的。当然,这也给法律的修订提了个醒。

  做生意终究靠的是信任。今天可能用“合规”应付过去,但用户发现被糊弄的那种失望感,是会累积的。一行小字,省下的或许是眼前的麻烦,磨损的却是长久的信誉。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责任编辑:65
原标题:“小字营销”别用“行业惯例”应付丨新民快评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