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电子被出具警示函,涉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等
2026年01月02日 17:54
来源: 蓝鲸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839655_0

  蓝鲸新闻1月2日讯,近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傅东风、彭德华、周慧、方敏珍、傅宇坤、杭州锦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决定书显示,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特殊投资条款披露不准确;股权代持;股东权益变动披露不及时。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威星电子及相关责任人彭德华、周慧、傅东风、方敏珍、傅宇坤及锦星投资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蓝鲸新闻)

文章来源:蓝鲸新闻 责任编辑:3
原标题:浙江威星电子被出具警示函,涉投资进展未及时公告等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