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共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职责范围。细化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外部沟通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二是健全履职保障。从信息获取、履职平台、履职救济等多方面提供保障,促进董事会秘书充分依法履职。三是完善任职管理。提升董事会秘书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要求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四是强化责任追究。要求上市公司内部定期开展履职评价和内部追责;对上市公司出现违法违规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全文
关于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sb@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
中国证监会
2025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证监会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