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被责令改正,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2025年12月27日 12:23
来源: 蓝鲸新闻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001331_0

  近日,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张伟作为胜通能源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宋海贞作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兆涛作为总经理,对以上行为负责。

  针对以上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对张伟、宋海贞、王兆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文章来源:蓝鲸新闻)

文章来源:蓝鲸新闻 责任编辑:91
原标题:胜通能源被责令改正,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