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拟强制自然资源出口商外汇收入存国有银行 并限兑50%
印尼财政部官员8日表示,政府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更严格的外汇管理新规,要求自然资源出口商将全部外汇收入在印尼国有银行至少存放一年,并对其使用方式设定新的限制。此举旨在提升外汇在国内银行体系的沉淀规模,增加境内美元供给,稳定印尼盾汇率。
印尼多年来持续推动出口商延长外汇收入在境内的停留时间,以增强银行体系美元流动性。今年早些时候,政府已对相关规则作出调整,要求煤炭、棕榈油、镍等自然资源出口商将外汇收入至少留存一年。
根据现行规定,出口商可在将外汇兑换为印尼盾后,用于日常经营、支付股息、偿还贷款、采购原材料等。然而,财政部财政政策办公室主任卡查里布透露,新规将设定外汇兑换上限,最多仅允许将50%的外汇收入兑换为印尼盾使用;目前法规尚无相关比例限制。
汇率方面,印尼盾8日持续承压,美元/印尼盾汇率跌至16700附近,连续第三个交易日走弱。不过,外汇储备表现稳健,有助于遏制印尼盾进一步下跌。印尼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底,印尼外汇储备规模由10月的1499亿美元增至1501亿美元,为近三个月高位。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