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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网讯 12月2日晚间,宏发股份发布公告称,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22.72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0.2219元/张(即100.2219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特提醒“宏发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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