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2025年11月21日 17:25
来源: 第一财经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K图 600280_0

  中央商场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因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与徐州旭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进展,以及未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5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中央商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