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禁止将国有林场资源无偿划拨地方国有投融资平台
2025年11月17日 14:47
来源: 财联社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17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有林场的意见》。其中提出,明晰林场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国有林场资源资产管理,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相关要求。系统盘点国有林场资源资产,全面建立资源资产台账和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一地多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确定权属范围并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支持根据政府委托,由国有林场具体承担林场内森林资源资产部分所有者职责,将林场资源管理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落实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政策和分级分区经营制度,按经营单元细化利用方式和发展方向,明确可开展林下经济、景观利用、自然教育等经营活动的具体范围。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资源资产评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使用权流转管理,禁止将国有林场资源无偿划拨地方国有投融资平台。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70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