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2025年11月11日 19:36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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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1日晚间,狮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本次交易”)的申请。2025年9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71号)。本次变更前,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签字律师为于炜、杨文轩、陈慧宇,现变更为于炜、陈慧宇。变更原因为:原签字律师杨文轩已从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离职。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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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狮头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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