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人民财讯11月7日电,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经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人民财讯11月7日电,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经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56号、57号、58号,及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62号暂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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