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支持民企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 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2025年10月22日 14:50
作者: 徐潇潇
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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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潇潇)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加大对专精特新、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用好专精特新等企业名单,落实专岗负责融资需求对接、金融政策解读、服务方案制定等工作,提升对接精准度。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民营企业列为重点服务支持对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

  推动优质民营企业用好股权市场。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民营企业上市后备库,动态挖掘一批重点优质拟上市民营企业,依规协调解决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强化民营企业上市培训、培育、辅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支持民营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进行融资,通过担保增信等方式推动全省民营企业债券扩容增量。引导驻滇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积极合理配置全省民营企业债券。

  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力度。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要不断发挥资本市场“塔基”和上市培育“苗圃”作用,依托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云南服务基地,建立全省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培训基地。省直有关部门要指导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与全国股转系统建立企业挂牌“绿色通道”,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专板,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和新三板挂牌。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各级政府投资基金与拟上市民营企业名单双向推送机制,支持各级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运作带动更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社会资本,引导培育“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投向全省重点产业、关键领域的优质民营企业。鼓励支持银行机构与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合作,积极开展“投贷联动”,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切实落实产业投资基金尽职免责机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云南:支持民企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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