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四年虚增利润近3200万元!同辉信息及5名相关人员被公开谴责
2025年10月17日 23:57
来源: 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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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交所10月17日发布公告,给予同辉信息(920090)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

  该处分决定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2018年至2021年期间,同辉信息及其下属子公司科影视讯、北京威尔文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同辉(北京)数智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合同、提前或延后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收入、利润,导致同辉信息披露的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据公告,同辉信息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017.30万元、961.70万元、1,497.61万元、1,806.53万元,分别虚增利润1,046.43万元、814.86万元、737.48万元、587.82万元。

  北交所表示,同辉信息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戴福昊作为同辉信息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组织、指使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行为,签署同辉信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戴福昊作为同辉信息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崔振英作为同辉信息时任副总经理,指使、参与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行为,签署同辉信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崔振英时为同辉信息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二人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重大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情节较为严重。

  姬海燕作为同辉信息时任财务总监,知悉、参与公司虚增收入、利润行为,签署同辉信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姬海燕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赵庚飞作为同辉信息时任董事、同辉信息案涉子公司科影视讯时任经理,未勤勉尽责,签署同辉信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李刚作为同辉信息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签署同辉信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二人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北京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给予同辉信息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戴福昊公开谴责,认定戴福昊十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崔振英公开谴责,认定崔振英七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姬海燕、赵庚飞、李刚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创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数字视觉领域,是北交所首批上市企业。基于前沿的科学技术,公司业务涉及数字影院、数字金融展馆、VR智慧教育等核心领域。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公司热点|四年虚增利润近3200万元!同辉信息及5名相关人员被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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