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出台“汉八条”楼市新政 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可申请落户
2025年09月30日 12:39
来源: 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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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记者张家振武汉报道

  9月30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八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提振楼市消费(以下简称“汉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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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除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等举措外,“汉八条”还加大了对购买商办类房屋的支持力度。其中,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可落户备受关注。

  根据最新政策,武汉市进一步调整优化了购房落户手续。个人在武汉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的,凭不动产登记证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随迁落户。各区可结合辖区内教育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子女入学等措施。

  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同时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在确保存量商务楼宇原规划功能可实现,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主体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发展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功能业态。具体业态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同时应建立全周期决策和监管机制,原则上年限不超过15年。

  “汉八条”还提出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其中,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将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35%提高至40%。

  在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方面,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

  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促进刚需房源去化也是“汉八条”因城施策的重点。据了解,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以及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三环线外的区域采取商业贷款形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初始贷款金额1%发放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70
原标题:湖北武汉出台“汉八条”楼市新政 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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