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9月29日消息,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推动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
《若干措施》提出,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按其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量的6%给予奖励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60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8∶1∶1比例分担奖补资金,推动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免申即享”,由省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奖补实施细则。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在上述奖补比例基础上对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叠加奖补。
支持高研发投入企业。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或年度自主研发费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标给予重点支持。每年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数占总立项数的比重不低于60%,产业应用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组织实施,并优先立项支持年度研发经费支出1亿元以上的企业。
完善金融支持企业研发的政策和机制。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针对科技型企业特点开发企业专业评价系统或大模型,研发专属科技金融产品,落实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闽科易融及科票通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科技型企业争取更多低成本的央行资金支持。依托省级惠企政策申享平台建设“科技金融专区”,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简化“科技贷”备案和风险补偿流程,实施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助“免申即享”。推动政府或国资投资基金联合社会资本设立种子基金、科创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的投资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