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先创能源及相关人员因违规披露年报收警示函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9月17日发布的公告,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方振明、方依群因未按规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而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该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浙江先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遵循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导致方振明和方依群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因此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