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海国际: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进行披露
北京商报讯(记者郭秀娟实习记者王悦彤) 6月19日,颐海国际发布公告称,确认崔劲女士、彭龙先生及王新先生符合港交所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且无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目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上述三人担任。公告同时披露了公司现任董事名单:执行董事为施永宏、郭强、孙胜峰、舒萍及赵晓凯;非执行董事为张勇;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崔劲、彭龙及王新。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