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6月10日晚间,丰山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含全资子公司),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1,6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不存在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