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用信息相关管理规定 湖北消费金融被罚72.7万元
2025年05月06日 21:17
作者: 余继超
来源: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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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消费金融公司被罚!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72.7万元。

  时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姜某、时任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科技中心(现营运管理部)总经理戴某晓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2万元和4.2万元。

  记者注意到,《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针对处罚,湖北消费金融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处罚决定。目前公司已按照人行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征信工作合规管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湖北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4月,截至2024年末,注册资本金为10.058亿元,股东有7家。其中,湖北银行持股31.91%,新疆特易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4.47%,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77%,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64%,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64%,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9%,以及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9%。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137
原标题:违反信用信息相关管理规定 湖北消费金融被罚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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