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中国清盘聆讯延至8月25日 清盘呈请要求遭到部分债权人反对
2025年05月03日 11:55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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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获悉,融创中国(01918.HK)方面的律师在之前香港高等法院的聆讯上表示,在境外债重组方面,公司已经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而且对于之前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的清盘呈请的要求遭到了部分债权人的反对。

  4月28日,融创中国公告显示,香港高等法院将融创中国的清盘聆讯延期至8月25日。

  1月10日,融创中国曾公告,公司收到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Shining Delight Investment Limited (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借款人及公司作为担保人未向呈请人作为贷款人偿还贷款,涉及本金总额3000万美元及应计利息。

  目前,融创中国已披露了公司的二次境外债重组方案。

  此次的重组方案为“全额债权转股权”,公司向债权人分派两种新强制可转债(新MCB),一类将获分配转股价6.8港元/股的新MCB,可在重组生效日起转股;另一类将获分配转股价3.85港元/股的新MCB,可在重组后18-30个月内转股,该类总量不超过债权总额的25%。

  此外,融创中国在公告中提到了股权结构稳定计划。

  为维持股权结构稳定,主要股东(即孙宏斌)能够持续为集团的保交付、债务风险化解及长期业务恢复贡献价值,持续巩固各方信心并更好地整合资源,应部分初始同意债权人建议,债权人拟通过重组向主要股东提供部分附带条件的受限股票,以将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维持在一定水平。

  具体而言,计划债权人每获得分配的100美元本金的新强制可转换债券中将有约23美元的新强制可转换债券发行予主要股东或其指定方,在满足约定的归属条件后,该部分新强制可转换债券转换成的股票将释放给主要股东或其指定方。主要股东享有受限股票的投票权等有限的权利,且在重组生效日期起6年内不得处置、抵押、转让该等受限股票以换取经济利益,除非达到特定限制条件。

  融创中国承诺,尽合理努力于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且无论如何,在最后截止日期前促使计划生效日期落实及重组全面实施。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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