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制定中!2025年这两项行业新规值得期待
2025年04月21日 20:50
来源: 信托百佬汇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公布2025年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将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纳入其中。

  具体到信托行业,上述工作计划显示,2025年将重新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同时制定《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

  2024年底,信托百佬汇曾经报道,监管人士在2024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透露,正在制定1+N制度体系,其中1是指《关于信托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N是指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等的业务细则。

  一位参会人士分析,“1+N制度体系是以三分类为基础的,预计2025年会出台针对资产管理信托的监管细则。关键业务的展业标准与规则一旦明确,将激发信托行业的发展潜力,在场人士都表示很期待。”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信托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明确构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4月11日傍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现行《办法》于2007年制定,部分条款难以满足信托公司风险防范、转型发展和有效监管的需要,与资管新规、信托业务三分类通知等近年新出台制度的衔接也有待加强。

  此次,金融监管总局对《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围绕信托公司“受托人”定位要求,调整信托公司业务范围,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经营原则、股东责任、公司治理、业务规则、监管要求、风险处置安排等,完善促进信托业强监管防风险高质量发展的监管制度体系。

  据了解,《办法》对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作出调整。修订后的业务范围共三项:

  一是信托业务,将现行《办法》中五项信托业务调整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

  二是资产负债业务,在固有负债项下增加向股东及股东关联方申请流动性借款、定向发债,在固有资产项下取消对外提供担保业务;

  三是其他业务,增加“为资产管理产品提供代理销售、投资顾问、托管及其他技术服务业务”,将“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调整为“为企业发行直接融资工具提供财务顾问、受托管理人等服务”。

  此外,结合实际情况取消了与信托公司主业无关联度的或与现行监管政策相冲突的“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等4项中间业务。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 责任编辑:126
原标题:《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制定中!2025年这两项行业新规值得期待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