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对我海事、物流和造船等领域宣布最终措施答记者问
2025年04月18日 22:49
来源: 商务部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有记者问: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领域301调查的最终措施。请问商务部有何回应?

  答:中方注意到,美东时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领域301调查的最终措施。一年多来,中方针对美方301调查反复申明立场,并提供中方立场非文件,要求美方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纠正错误做法,停止将自身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归咎于中国。在美方不久前举行的听证会上,绝大部分各国行业代表对美方措施表示反对,美国内对此也有很大反对声音。但美方还是一意孤行,执意发布相关限制措施。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

  美方措施充分暴露出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政策本质,是典型的非市场做法,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色彩,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严重扰乱全球产供链稳定,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严重破坏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经贸秩序。

  中方敦促美方尊重事实和多边经贸规则,遵守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停止“甩锅推责”,尽早纠正错误做法。中方将密切关注美方有关动向,并将坚决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商务部)

文章来源:商务部 责任编辑:20
原标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美对我海事、物流和造船等领域宣布最终措施答记者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