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诚违规担保合同裁定无效 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月15日,ST明诚(600136)发布公告,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襄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公司与襄阳保理签署的《保证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公司不需承担相关的保证责任或赔偿责任。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此外,襄阳保理需在裁决生效后20日内支付13万元的仲裁费给公司。
公告中提到,公司的违规担保问题已有所进展,7项违规担保中已有4项完成了解除程序。尽管如此,仍有部分违规担保事项涉及仲裁或诉讼,且后续可能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2024年,ST明诚实现收入4.29亿元,归母净利润-1.01亿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