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2025年04月11日 17:30
来源: 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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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股东行为、董事和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持续监管。强化对不良资产估值、收购转让、资产处置等重点业务环节监管。加强问题企业纾困业务的监测评估,针对苗头性风险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对通过特殊目的载体等形式开展业务实施穿透监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政策,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加强关联交易监管,防范利益输送、监管套利。强化对分支机构监管,推动提升分支机构风险防控与内控合规管理水平。密切监测附属机构业务和风险状况,加强并表监管。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法律咨询等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管。

(文章来源:财联社)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98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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