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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宁波海运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浙江浙能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数量累计不超过2413.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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