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修订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2025年03月29日 06:3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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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5年第1号)自发布以来,在引领货币经纪公司提高金融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发展,货币经纪公司服务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行业发展发生显著变化,现行办法已无法满足货币经纪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监管需求。此次修订,旨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

  具体来看,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调整行政许可事项。适度提高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夯实货币经纪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调整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增加财务状况、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从业人员比例等要求,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

  二是适度拓宽业务范围。优化调整经纪业务品类,允许货币经纪公司开展黄金市场交易的经纪业务。规范数据提供服务,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三是细化业务经营规则。明确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对于有业务准入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或备案。明确经纪服务对象是金融机构,已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市场准入,并且是相关交易品种的合格投资者。明确经纪业务各环节的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服务收费管理。

  四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监管。明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监管要求。明确操作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外包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协同,建立跨部门的监管协作机制。

  五是加强经纪行为监管。增加“经纪人管理”专章,强化制度建设要求,加强经纪人行为规范管理。健全经纪人管理制度,防范经纪人道德风险。明确经纪业务中的禁止事项,防止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危害公司正当利益或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73
原标题:金融监管总局修订 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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