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个字就算交付!"安靠智电(300617.SZ)原董秘黄节根正在多个场合,向多家媒体举报安靠智电及公司董事长涉嫌财务造假事项。
《经济观察报》几日前报道黄节根敲诈勒索上市公司案正被江苏溧阳检察院起诉,案件目前仍未宣判。就在此当口,黄节根开设微信公众号曝光其自2022年来,多次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的前前后后。
第一财经记者联系黄节根,其提供证据直指时任安靠智电原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陈晓凌授意"货物未出库即签收并确认收入"的财务处理事项。
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争议是复议的争议焦点,也是黄节根遭刑事指控的关键背景。一场围绕"提前收入确认是否财务造假"的争议,正在揭开上市公司治理乱象。黄节根既是财务造假举报人,又是敲诈勒索案被告,使得这场争端演变为上市公司治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交织的罗生门。
财务造假争议并未平息,安靠智电近日又被《经济参考报》曝出疑似招标程序违规:招标前已确定使用特定技术,涉嫌“萝卜招标”;疑似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涉嫌内幕交易。安靠智电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自2022年8月黄节根被刑拘以来,安靠智电市值已蒸发近四成,股价较则峰值已下跌超过60%。这场原高管与上市公司的“生死对决”,不仅关乎高管个人命运沉浮,更拷问着中国资本市场对财务舞弊的容忍底线。
敲诈勒索案前后
2024年10月28日至29日,以及2025年1月13日,江苏溧阳法院就黄节根案两次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仍未宣判。
据公开信息,溧阳检察院指控黄节根存在私自修改与安靠智电签订的《绩效协议》条款行为,并以安靠智电存在财务造假问题,不能保证2022年半年报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等相要挟,向该公司提出巨额财产要求。
黄节根及其辩护律师做了无罪辩护。黄节根对媒体表示,是因为自己不愿配合安靠智电的财务造假行为出具2022年半年报,才招致公司报复,进而引发了该案件。
事情回溯至两年半前,2022年8月29日,早上7点多,安靠智电发布公告,称董秘黄节根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第一财经当时发表的独家报道《安靠智电董秘突然被刑拘曾因市值管理与董事长意见相左》指出,记者彼时了解到,2022年8月26日,黄节根与安靠智电实控人在公司就工作问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双方讨论焦点主要涉及安靠智电的市值管理,此后黄节根与家人失联。
在被公安机关羁押几天之后,黄节根于2022年8月30日获得取保候审。
近日,第一财经记者联系到黄节根,他表示,对其涉嫌的刑事案件,溧阳公安和检察院经历了长达两年的侦查,以及经历溧阳法院七个月的审判。案件三次被退回补充侦查。其本人对安靠智电2022年半年报出具的不保真意见,即《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未对任何人构成威胁。黄节试图自证自己没有触犯敲诈勒索罪名。
一位证券律师分析称,作为前董秘,黄节根可能掌握公司内部敏感信息,包括可能的财务问题。如果他利用这些信息威胁公司或个人进行勒索,那么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另一方面,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财务造假,黄节根可能是在揭露内幕,这时候他的行为是否属于合法维权还是敲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证据支持他的指控,是否通过正规渠道举报等;对于上市公司,如果公司本身有财务问题,公众可能会质疑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权力滥用。此时,法院的审理过程和证据的公开透明就非常重要。
“因此,安靠智电是否当时当年是否存在财务造假,与黄的刑事案件有着重要的因果关系。”律师表示。
财务造假争议
2024年6月,《经济参考报》更早前发表一篇名为《合同签约不足两周即确认大额收入!安靠智电涉嫌提前确认“标杆项目”收入》的报道,安靠智电2021年6月18日签订5.7亿元合同后,仅13天内即确认8500万元收入,实际施工进度不足30%,涉嫌违反会计准则。至2024年9月该项目仍未完工,质疑安靠智电通过“预生产”方式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财报虚增GIL业务收入72.5%。
从2022年8月底获取保候审后,黄节根也以安靠智电涉嫌财务造假等事由,向监管部门进行过多次实名举报。
2024年11月24日,江苏证监局向安靠智电出具《关于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认定其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问题,但对财务造假未予认定。
《警示函》称,经查,安靠智电公司存在三方面违规行为:
一是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
二是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因已完成工程子项目核算错误,致使部分期间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下称:曹山项目)收入确认不准确;曹山项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计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问题。
三是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公司对曹山项目在收入、成本未记账情况下,即调整了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等不规范行为,不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江苏证监局认为,安靠智电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时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未能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由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安靠智电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陈晓凌、王春梅、蒋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江苏证监局上述《决定》所涉及的内容,即为黄节根所实名举报的事项。警示函发布后,安靠智电以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的方式,认定2021年多计利润203万,2022年少计761万。但这一金额与安靠智电此前被质疑的数额相去甚远。
原董秘与总经理通话录音被曝光
2024年,黄节根对其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事项的处理,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12月24日,证监会出具[2024]30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下称:《复议书》),证监会认为黄节根的举报不属于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不具备利害关系,不具备行政复议主体资格;江苏证监局核查仍在进行中,证监会履行了法定职责,无证据表明举报事项需立案或移送。
无论是江苏证监局的行政监管决定,还是行政复议结果,都不能令黄节根满意。2025年1月份,黄节根又在北京金融法院起诉证监会,他告诉记者,4月3日将在北京开庭审理他与证监会的官司。
在2024年年底的行政复议中,黄节根称,作为安靠智电原董秘,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应被视为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事件的“吹哨人”。
3月19日,黄节根通过自己的公众号“黄节根——吹哨人”公众号发布个人文章。黄在其一篇《董秘不配合财务造假,反被诬告敲诈勒索情况说明》(下称:《情况说明》)的公众号文章中,用9页的篇幅,描述其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的相关细节,以及其与安靠智电实控人交锋的细节,和他2022年8月26日在安靠智电公司办公地点被逮捕的前前后后。
黄提到的一个重要信息,2022年8月12日,当时的总经理陈晓凌在与黄的电话沟通中提到,为防止某重大项目延期几年开工,他授意提前确认该项目的收入。他拿着(已提前确认收入的)业绩公告,找书记、找市长,以该项目不做会害死上市公司为由,倒逼政府加快此项目施工进度。同时,他还表示货物存放在上市公司仓库里,只需一个送货单,让政府签字,让甲方的平台公司签字,称货物已经暂时存放在上市公司的仓库,还称“我有问题吗?你去举报,你看看证监会能查到我问题吧?(摘自黄节根《情况说明》)”。
上文所说某重大项目,即融创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简称曹山项目。
根据2021年6月安靠智电的签约公告,该项目主要服务位于江苏省曹山旅游度假区当中的环球融创曹山未来城。该地原有架空输电线路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入地后释放的土地用于曹山未来城建设。本次项目实施高压架空线路迁改入地,GIL迁改项目总长度为5.25公里,采用220kV 双回GIL线路,后为公司自主研发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合同总价5.7亿元。是目前中国内地最长的地下高压GIL输电线路。
一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告诉记者,提前确认收入通常属于财务造假行为,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比如,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要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才完成交付,但企业在商品尚未安装调试完成,甚至未发出时,就提前确认了收入,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收入确认原则,属于财务造假。
但在一些复杂业务场景下,比如如果企业的收入确认方法符合行业通行做法,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充分说明,多数情况也不被视为财务造假。
记者联系到黄节根,并获得该段文字所指向的一份8分34秒的录音。以下是录音全文(暂以A、B代指对话二人):
A(疑似陈晓凌,下同)2 00:02
早上王春梅跟我讲半年报签字的事情。
B(疑似黄节根,下同)2 00:14
签字的话是这样的,你也知道我董秘的话资格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资格保不住的话,我后面肯定就在这个行业混不下去了,没有人要这种就是说受过处罚的这种董秘。
A2 00:39
现在她说你讲她财务造假,你怎么判断她是财务造假的,你要给我确定的。
B2 00:48
因为你也看到易互动很多人提这个问题,问进度什么的,我们都敷衍过去,这个是很多投资者很关注的问题,包括券商什么,他们要预测你业绩,都问进度,但是我都敷衍过去,但是这个东西的话,我们纸是包不包住火的,这个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
A2 01:16
你现在,我就没想通你作为一个董秘,思考问题怎么这么简单呢?
第一个是什么呢?所谓的财务造假是什么东西?所谓的财务造假就是,财务造假跟财务的不严谨,那是两回事,造假是什么东西?是根本没有的合同,根本没有利润、销售对不对?就是说弄虚作假的,你现在只是说提前说的话,对不对?假如严谨的讲,它是提前计算(收入),对不对?你说这是造假吗?你这个董秘讲话怎么一点都不严谨。
第二个,我跟你讲个什么东西,这是我授意的,所以我为什么(授意),对不对?因为融创项目(代指曹山项目)现在受到很大的影响,我怕政府把这个项目(延期),他不会不做,(但)他要做延期,是不是慢慢的拖,拖到明年干后年干,反正也不说不干,那对我的影响就很大的,所以我说的是什么(意思),马上给我公告业绩,拿到这个公告业绩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看我的公告,对吧?
我要去找书记找市长,就是说你看你不做你怎么办?你就要把我害死,你能把溧阳上市公司害死吗?我拿这个东西去倒逼政府的,你这个东西你什么脑筋我都没弄懂。
B2 02:46
我跟你讲本身……
A2 02:48这个东西你怎么能说造假,你你你讲话太不严谨了,
B2 02:55
这个的话您可以去问一下会计事务所,会计这块我不懂,但是我了解提前确认收入,这个就属于财务不规范。
A2 03:08
不规范是造假吗?
B2 03:10
你自己去看,你自己问一下
A2 03:13
我问你,我问你哪个公司,对不对?市场上的70%的公司都会做收入调节的。
B2 03:24
收入调节你看看如果超过30%,这个是现在严查的一个问题,你说如果一点点东西,你可以说你失误,你超过30%以上,这个是……
A2 03:38
你懂什么东西,什么叫一点点?
我现在曹山所有的项目做好了,我只要一个送货单让政府签个字,我严谨吗?我有问题吗?你来查我好了,你说黄节根你去举报,你看他证监会来查出我问题吗,我只要甲方收货了,他有什么办法,
B2 03:57
我跟你说一个5亿的工程,这个事的话多少人参与进来,怎么可能签个字什么……
A2 04:07
是你说自己不懂财务,你懂什么东西,现在我可以说是什么,我货在仓库里面,我只要跟甲方的平台公司中兴公司(指江苏中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一个字,对不对?货物以后暂放甲方仓库,有什么问题?
B2 04:26
我跟你说,你问一下我们的会所(指会计师事务所),好吧,我们哪家会所你去问一下他,这样合不合规?
A2 04:38
我说合规就合规,这个事情已经叫王春梅(时任安靠智电财务总监)问过了。
B2 04:41
这个的话如果是他合规,你要她拿书面的东西过来,如果她说合规……
A2 04:48
现在你别跟我讲书面的东西,第一个是什么,就是说半年报这个事情,对不对?从公司全局上面,对不对?我刚才给你讲了原因,为什么我要确认三个多亿的销售,
B2 05:00
但是这个有法规的,有法律的,这个东西我不敢触犯法律,你要理解我。
A2 05:05
你现在别跟我说,现在摆在你面前两条路,第一个是什么?我已经好好给你解释了,第二个你马上写辞职报告。我不可能不出半年报,我的公司是什么公司,因为你黄节根一个人不出半年报?
B2 05:20
我出不了,如果这个是违规的,我绝对出不了,
A2 05:25
那你可以选择马上辞职。不签字,我没办法出半年报,
B2 05:31
我签不了字,我签字的话我就承担法律责任。
A2 05:35
那行,你不干这行,你就没有法律责任的。
A2 05:42
我跟你说黄节根我跟你说的话对不对?上一次对不对?我已经说的话,就算了,你给我弄了两次了,你想搞死我啊你
B2 05:59
我弄了什么两次。
A2 06:03
上次的话你说的,暂时不要宣布我做董秘,你自己不清楚吗?
B2 06:12
为什么我暂时不当,不就是因为那个绩效没谈好吗?
A2 06:17
我跟你讲是什么东西,我们好聚好散,好聚好散是什么东西,就是你说我怕承担风险的,我也不让你承担这个风险,你不做董秘就不承担这个风险的,好吧?
B2 06:30
我跟你说这个的话,我如果是入职几个月就走了,你看看去哪里会要这种董秘
A2 06:40
那你现在你不走,我跟你讲是什么东西,你这样的话,你就让我公司他妈不要再干下去了
B2 06:47
这个东西法律就这样规定的,我有什么办法呢?
A2 06:50
你别跟我讲法律的事情,你跟我讲法律吗?你所有东西都是守法的吗?
B2 06:56
我怎么违法,我哪个违法?
A2 07:01
我是违法的吗?你告诉我是违法的吗?
B2 07:04
你自己去问一下会计事务所,你自己问一下呀
A 2 07:08
你别跟我说会计事务所,我所有东西都有会计事务所签字的
A2 07:14
事务所签字的,不是让你签字的,不是让你先签字,会计事务所先签完字你才签字的
B2 07:23
他会计事务所不知道这个情况,我跟你讲,如果会计事务所知道这个情况,他敢签字,我剁头给你看,
A2 07:31
你别跟我剁头,我跟你说的话……
B2 07:33
他现在会计事务所一年收入几个亿,他为了这个事他敢签字,你告诉他,直接告诉他,如果这个事情来龙去脉你告诉他,他敢签字?
A2 07:44
还有的话,你给我讲屁的法律,你跟我讲劳动法不?
B2 07:50
劳动法怎么了
A2 07:52
谁同意你请假的?劳动法上规定写个单子就可以走吗?写个单子你就可以不来了,你跟我讲法律的,你这么两重标准的人你
B2 08:09
那你按照劳动法处理我。
A2 08:11
你去问问人事,说我他妈想休息就休息,我递张单子就可以了。
B2 08:18
你问一下劳动法,你按照劳动法来处理我好吧。
A2 08:24
滚你的蛋,你想干嘛你就干嘛,你不签字,跟你说,你就辞职,就这样
B2 08:33
我不可能(辞职)
从上述对话来看,试图以“项目搁置将拖垮上市公司”为由,倒逼地方政府加速审批施工许可,形成“提前确认收入→政绩压力→工程提速”的闭环操作。
上述注册会计师表示,录音中提到疑似陈晓凌承认主观要确认三个多亿的销售,且提到只要一个送货单让政府平台公司签个字就可以提前确认收入,显示其对收入确认规则的无知或者漠视,更进一步的是,表达出公司对审计机构及监管机构的轻视。
第一财经记者致电陈晓凌求证相关内容,陈对此回应称“因接到通知,所有采访都需要汇报有关部门才能答复”。
2023年11月,安靠智电公告显示,王春梅不再担任安靠智电财务总监,蒋浩接任。
信披是否有瑕疵?
针对安靠智电近日的舆论旋涡,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安靠智电涉案财务质疑来看,违规情节有可能不轻,不能仅仅通过非行政处罚性质的警示函监管措施来对待此事。
2022年8月,安靠智电公告黄节根被溧阳市公安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于次日公告,宣布解聘黄节根。此后安靠智电对案情的相关进展没有公告。
时隔两年半后,媒体曝出黄节根举报安靠智电财务造假,以及黄节根系涉嫌敲诈勒索公司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本文发稿时,对于近日多家媒体的报道,安靠智电尚未给予公开回应。此前,2024年6月媒体对安靠智电合同签约不足两周确认大额收入的报道,公司亦未进行澄清,这是否符合信披相关的规定?
针对这一疑问,许峰律师表示,董秘被采取强制措施之事,事涉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本着信披实质性的原则,应当披露该案件的进展事项,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另外,对于媒体报道质疑的财务造假等事项,许峰认为,上市公司应该及时澄清媒体质疑的相关事实,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对于公司被曝涉嫌内幕交易,许峰进一步指出,媒体报道的疑似内幕交易,时间与公司“确认”业绩的时间精准吻合,对内幕交易的嫌疑不能靠上市公司或相关主体澄清不存在内幕交易来认定,这其实已经超出了上市公司相关主体能够澄清和认定的职责范围。参考既往相关案例,后续不能排除涉案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可能性。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在近日媒体关注并报道安靠智电相关事项后,溧阳市委高度重视,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正开展全面调查。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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